| (2008年4月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要求,总结全市2007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分析当前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统一思想,明确思路,谋划部署200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李柳身常务副市长会前听取了汇报,稍后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李市长的讲话精神。下面我围绕三个问题讲一些意见。 一、2007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回顾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郑州这个目标,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规范执法程序为重点,狠抓政府立法、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制度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 一是宏观把握立法申报项目,着重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做好2007年的立法工作,我们在年初就注重立法项目的选择,在部门申报的项目中,重点从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以及加强城市管理、优化软环境建设等方面入手,每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议项目确定之前,我们都进行认真调研论证,分析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否属于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所确立的制度和措施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是否符合改革、发展和创新的要求。在注重经济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保障和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2007年我们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5件,起草政府规章草案20件。 二是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有效推进政府立法的民主化进程。为进一步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提高民主立法水平,2007年,我们在利用通常方式对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吸收往年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扩大公众的立法参与度、提高立法透明度的经验,对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继续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根据征询市民意见结果,使我们对民情、民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法规征求意见稿全部在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时公布政府网址、传真电话等意见反馈方式。在论证、修改过程中,根据反馈意见,着重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由于立法工作的透明度逐渐增强,今年《大河报》、《河南商报》以及《郑州晚报》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了对立法工作的动态报道,促进了郑州的和谐发展,提高了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知名度。 三是及时对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们采取召开座谈会、目录向社会公布、邀请专家学者参与等多种形式,对我市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25件行政法规和90件规章提出了清理建议。其中,规章废止4件,修改33件,保留53件。全年规章清理结果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 (二)加强指导,提高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2007年全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39件,受理502件,已审结473起;承担应诉案件450起;处理上访事件131起;接待行政复议、应诉群众4380多人次。 行政复议工作推动的重点在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所属部门,我们着重加强了对县(市)、区及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一是督促下级政府及部门积极宣传行政复议制度;二是对全市法制机构复议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市局还抽调人员参加了国家和省组织的培训;三是将优秀行政复议决定书编印成册,下发下级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以便交流和借鉴;四是关注下级政府及部门受理行政复议工作的情况,督促其积极受理行政案件;五是通过对个案的指导,有针对性的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下级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市局在2007年共指导下级政府及部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理案件70余起;六是对行政案卷进行抽查,对每本抽查卷宗均提出具体的评查意见,反馈各单位;七是市政府制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则》、《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行政复议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规范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确保办案质量,防止发生工作失误、失职。 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是新形势下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新的要求。为了化解社会矛盾,我们加大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协调力度,通过向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机关指出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向其进行多次、充分的沟通,促使其撤销、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争议。在已审结的案件中,37%为终止案件审理,其中绝大多数是协调成功而结案,较好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三)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核质量 2007年,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全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150件,办理领导批示件和征求意见的其他文件867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1661条,均被政府采纳。市政府受理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报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932件,备案审查率达到51%。一些文件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避免了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较好地发挥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在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2007年10月底,我市作为国务院法制办确定的全国规范性文件备案示范单位,在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全国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示范点工作座谈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2007年11月初,在省人大召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先进典型,由常务副市长李柳身向会议做了经验介绍。 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级政府两级备案”体制建设,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扩大了备案义务机关的范围。2007年7月份,我们以明电的形式印发了《郑州市规范性文件备案义务机关的补充通知》,备案义务机关从90多个增加到了101个。二是落实报备人员,建立备案工作专项联络机制。为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和及时率,要求各备案义务机关做到任务、机构、人员“三落实”,形成从上到下统一的备案联系网络。三是实施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制度。我市自2006年3月份开始启用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系统,要求各备案义务机关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专网进行备案。现已基本实现网上受理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对于当月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备案义务机关当月及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既不备案又无书面说明的,由市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有效地防止了规范性文件漏报和报送不规范现象的发生。四是规范性文件备案互动联络机制已经形成。市、县(市、区)办公厅(室)或者其他负责文秘工作的机构与法制机构建立互动联络机制,积极配合法制机构做好日常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印发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本送法制机构,法制机构再履行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手续。五是市政府法制局为了提高市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审核的效率,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规则》,规范了工作的责任、方法、流程、质量、时限,使市政府本级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得到较好规范。六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强化了县(市、区)政府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管理。12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三级政府两级备案”体系已基本完成。其中,新密市政府已经建立起包括36个市直单位、13个乡(镇)政府、3个街道办事处、1个派出机关的备案专项网络,从机构建设入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拨付专项经费,建立起备案联络网。中原区政府实现了区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网上备案。金水区政府健全基层法制机构,实施月报发文目录制度。惠济区政府实现网上备案及文件的网上查询,并以政务督查的方式催报备案义务机关进行备案。2007年2月6日,市政府法制局被国务院法制办列入全国“市县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单位”。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和改善行政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 一是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2007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适时地更新了相应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新增法律依据11个、行政处罚25项,删除法律依据1个。完善了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扩大了现场检查的范围,注意了考核的方法,将二级机构及委托单位纳入卷宗评查的范围,提高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科学性与全面性。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重新认定,依法公布了市本级101个行政执法主体和法律法规授权执法、受委托执法活动的单位,完成了500多名新加入到执法队伍的执法人员认证资格考试和执法证的申领工作。从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人员中抽出2826名进行执法证件年审考试,对58名行政执法人员未达到年审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终止了这些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注销其持有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组织开展了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对执法人员,其所在单位、执法证件号码、执法范围、证件年审情况、执法资格变动情况及执法证件注销、吊销等基本情况录入郑州市政府法制信息网页中,对外公布。 三是受理执法投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投诉是群众维护其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2007年,共受理投诉案件15起,逐件进行了调查落实。其中登封市嵩阳办事处苹果园居委会刘晓鹏违法建筑案、陈红亮要求市政府对管城区制定的“三定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案、赵正军投诉市工商局不作为案,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就管城回族区政府报送的《关于郑军领等6户村民宅基地逾期登记罚款的处理情况汇报》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选择中牟县、金水区、市新闻出版局、市粮食局等十多家在2006年度考评中发现执法问题较多的县区和市直部门进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登封市洛许“倒客”事件及“7.30”出租车集体停运事件,组成联合调查组立案调查,对在这两个案件中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进行查处,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追究了相关11名人员的执法责任。 四是完善、落实行行政执法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制度、案卷评查制度。共收到64个单位(含县市区政府)上报的备案目录1479094个、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7286件。其中,行政许可47358件,行政处罚20212件,行政确认143233件,行政强制1186件,行政征收627913件,行政裁决10件,行政给付499426件,其他具体行政行为47568件。按规定上报的单位有25个,占备案单位总数的38%。开展了案卷评查活动,从各单位报送的目录中随机抽取700多份执法卷宗,聘请专家进行评查。卷宗评查中发现的各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将整理成整改意见,反馈给相应执法部门,由其进行整改。 五是继续推进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2007年我市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除了市财政局,全部完成了本单位可裁量罚款项目的阶次制度建立工作;可裁量的罚款项目2804项中的2775项的阶次制度已全部建立,达到了总数的99%,基本按计划完成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了可裁量罚款项目的60%以上,新密市政府和中原区政府还全部完成了制度建立任务。2007年4月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了关于郑州市率先在全国开展“罚款自由载量阶次制度”的新闻,在全国引起了较大反响。2007年11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在我市召开了建立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经验交流会。 ( 五)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2007年我们充分利用中央及省、市各大新闻媒体、《郑州政府法制》内部期刊、郑州市政府法制网等多种信息平台,以文字、声音、图像(片)为载体,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向社会广泛宣传郑州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各项业务和一些创新作法,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记者采访5人次、发布网络信息180多条、编发法制期刊或内部简报5多期、举办广场宣传活动3次。能够严格按照《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就,进行真实、准确地宣传。树立了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制权威和整体的良好形象。现在,我们发布信息的形式,已成了公众和媒体了解郑州市政府法制工作最主要的渠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我们还把郑州市2006年出台的各种行政法规,汇编成书,免费发给郑州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普及依法行政的法律知识。在纪念国务院《纲要》颁布三周年期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广场宣传活动,展出了涉及我市行政执法建设方面内容的展板85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册(张),接受群众咨询投诉1200多件次。2007年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实施之机,我们开展了对行政复议制度的重点宣传活动。组织了12个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及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和市属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2百余人参加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培训班,为复议法实施条例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做了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扩大了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强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公民、法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 六)仲裁工作 仲裁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2007年郑州仲裁委共受理案件808件,受案标的额5.96亿元,为化解经济纠纷作出了积极的工作。 2007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履行职责方面也还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制度建设民主化、科学化的程度有待深入,措施有待加强,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力度不够,措施和效果需要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在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工作的方式、力度有待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还不够专业化,办案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理论研究开展的还不够深入,政府法制宣传的覆盖面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工作人员还存在工作畏难情绪,感到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容易得罪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政府法制机构配置很不平衡,在人员配备、工作条件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县(市)政府法制机构力量比较薄弱,与所承担的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等等。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共同加以解决。 二、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继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为实现郑州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突出重点,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 全市政府法制机构要围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的职能要求,紧紧抓住贯彻落实《纲要》这条主线,突出重点,努力争取每年贯彻落实《纲要》都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一是要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工作重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纲要》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刚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面对这样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政府法制机构必须按照政府和部门领导的要求,积极参与和协助,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行政执法监督协调,都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朝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迈进。 二是要把大力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提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任务。去年11月中旬,市政府在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了全面部署,国务院和省政府近期还将出台新举措,全市政府法制机构要在去年积极准备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 三是要把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既是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又是政府法制机构推进依法行政的新阵地和好抓手,去年做了一些工作,今年要认真抓好落实。全市政府法制机构的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新密市政府要认真总结交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情况和经验,在全市推广。 四是要把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工作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和贯彻行政许可法一样对行政机关产生重大影响。政府信息公开也是《纲要》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法制机构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务院和省法制办在工作部署中也把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法制机构的一项任务。全市政府法制机构一定要注重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握好实施的每个环节,积极促进政府和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要把政府法制宣传的主题活动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是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贯彻《纲要》的重要措施。去年我们注重建立多渠道宣传平台,发挥了社会传媒的作用,政府法制宣传展现了新面貌。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为了宣传三十年来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在政府法制宣传上要整合力量,明确统一的宣传主题。我们要充分发挥省会城市新闻媒体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活动,办好《郑州政府法制》,积极展现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新风采。 (二)努力创新,确保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进一步改进立法方式,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政府立法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进程,科学确定政府立法项目。在确定立法项目过程中,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工作中要防止部门利益和行业垄断,要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范围、方式以及意见采纳、结果反馈等程序规则,提高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有效性。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应当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二是认真落实《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郑政〔2007〕26号),进一步提高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发规范性文件的质量。适时举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业务培训班,提高其工作能力。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事前的法制审核和事后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纠正和查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中的违法问题。 (三)再接再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推进依法行政,就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端正行政执法思想,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促使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坚定不移地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向前推进。今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在四个环节上加大力度:第一,在思路认识上,要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重点工作目标之一,坚定信心,不惧困难,坚守阵地,巩固基础,有新的作为。第二,确保完成评议考核的任务,将依法行政的内容纳入同级政府目标考核中,进一步确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结果在各级政府目标管理中所占的分量。第三,采取措施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今年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有大的进展。第四,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的督办、立案、查处、上报等程序,提高责任追究效果。 二是继续推行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不断完善实施措施。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建立的基础上,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自己执法岗位涉及的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学习。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及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应当适用本单位制定并公布的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并在结案报告和处罚决定中说明自由裁量的理由。尚未全面完成制度建立任务的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2008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工作任务。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纳入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和建设。严格控制行政执法队伍过多过滥,执法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行政执法资格,才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依据,原则上不再成立新的执法队伍。现有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队伍,应当逐步理顺执法体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之前,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工作人员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收回。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把好行政执法人员进入执法单位关,并按规定取得执法资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培训和执法资格年度审验制度,未按要求参加轮训、培训,或未通过执法资格年度审验的行政执法人员,其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暂扣或注销。 要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依法行政逐步成为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市政府年内举办一期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内也要举办一起科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 (四)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职能 今年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有新举措、新起色和新突破。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抓住四项重点:一是抓培训。市法制局拟于今年组织一次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业务骨干培训;二是抓报备率。继续利用网站、简报以及文件通报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报备情况进行排队评查,杜绝不依法备案的现象存在;三是抓质量。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报送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对规范性文件中的违法或不适当内容,及时提出审查和纠正意见;四是抓效果。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违法内容得到及时纠正,并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而对哪些违法又不改正的,要给予撤销。促使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报备率要达到百分之百。要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建议的,政府法制机构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是建立行政执法案件专报制度。将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结果及建议等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或全市通报,接受各级监督。 (五)认真负责,做好复议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是反映人民群众诉求、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也是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性措施。全市政府法制机构都要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继续重点加强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办理。要进一步在畅通渠道、积极受案上下功夫,政府法制机构要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在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规范内部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能力,减少案件延期办理的现象,杜绝案件超期办理的现象,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工作化解行政纠纷的重要作用,尽可能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继续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方法,推行公开办案、“阳光复议”,保障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参与权。 二是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市法制局行政复议应诉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职能,对下级复议机构要有问必答,有疑必解。对疑难问题的答复要规范,并创造条件在政府法制网上定期公布,指导行政复议实践。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碰到焦点、难点、疑点问题,可以请示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并切实按照上级行政复议机构的答复提出审慎的案件法律审核意见。 三是积极推动全市行政复议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务院和省法制办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报表统计制度,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的分析和报送工作,以利于让各级领导和社会大众更充分地了解行政复议工作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用真实数据扩大行政复议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同时,要跟踪了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总体情况,及时对一定时期内行政争议的特点、态势和倾向性问题等进行总结梳理分析,及时发现行政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突发性事件的苗头,通过定期分析报告,为政府和部门领导提供综合性、预警性、前瞻性的信息,便于领导掌握行政复议工作的整体状况,使行政复议工作从被动纠正走向主动预防。 四是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政府诉讼案件的代理工作。要提前考虑可能面临诉讼案件增多的因素,力争使行政应诉的胜诉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对可能败诉的案件做到事前有报告,对败诉的每一起案件都要认真总结,找出败诉的原因,提出工作建议。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 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确保仲裁机构积极履行职责,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仲裁机构在解决经济纠纷、维护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推动仲裁事业的更快发展。 三、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 国务院提出要用十年的时间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没有一支思想和作风过硬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这个目标就很难实现。 一是要努力解决精神状态问题。全市政府法制机构要继续强化积极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首先是政府法制机构的负责同志要抱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先士卒,攻坚克难,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其次是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同志们也要更多地依靠自我觉醒、自我提升、自我加压,充分履行好承担的工作职责,勇于面对、善于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总之,大家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使我们这支队伍形成一种九牛爬坡、个个出力的良好局面,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政府法制工作向前推进。 二是要努力解决自身素质问题。能力建设事关队伍建设的根本和关键。加强政府法制队伍能力建设,当前最根本的是要把握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对依法行政提出的新要求,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高思想理论水平。第二个方面是要注重对经济社会全局的把握,注重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把握。第三个方面是要对我国法律有一个较为全面、较为深刻的把握,同时尽可能的对国外相关法律有一定的研究。第四个方面是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研究依法治理深层次问题,提高能够提出依法治理措施的本领。如果我们这支队伍具备了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具备了把握大局的能力,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质,具备了依法治理的本领,那么就可以说我们队伍的业务能力达到了一个较为理想的状态。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建设,需要采取综合的措施,包括组织培训、考察、研讨等办法。但是最重要、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要增强自身学习,提高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和持久性。 三是要努力解决作用发挥问题。俗话说:“有为才有位。”要规范工作运转程序,提高工作运转效率;要适应改革新要求,大胆探索新机制,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要积极投身新实践,把法制业务与行政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法制业务应用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解决依法行政中的新问题,成为政府法制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政府领导合格的参谋助手。 同志们,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齐心协力,奋发进取,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建设和谐郑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