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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郑州市政府法制局的大力支持及指导下,我市的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大踏步、跨越式的发展,被河南省、郑州市命名为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是我市政府法制工作承前启后、朝着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继续迈进的关键一年,为了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2007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新密政〔2007〕9号),市政府法制局对全年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2007年的政府法制工作把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政府各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审核备案,加强乡镇政府法制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
2007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职权分解、责任确定及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建立是2006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成果,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2007年要把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健全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推进依法行政。
二、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实行具体行政行为审核备案制度,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各行政执法主体由市政府法制局统一向社会公告,并发放《郑州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书》。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具有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上岗执法,亮证执法。实行具体行政执法目录备案制度,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核备案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行政执法目录要向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备案,作出的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要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审核,并向市人民法制局备案。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审批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卷宗进行评查,切实加强具体行政行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网络化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把规范性文件纳入法制审核网络进行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征求意见、法制审核和出台后的对外公布、报送备案、定期清理等五项管理制度,做到“件件必审、有审必备、有错必纠”,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备案率达到100%,切实保障规范性文件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真正实现政府法制统一。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对于行政复议案件,做到依法受理,认真审理,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于违法的和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及时变更或撤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不断探索简易程序和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新途径,完善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做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法制工作基础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和法制工作人员作用。要加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已设立法制机构的,要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法制工作人员,并提供有效的工作保障;未设立法制机构的,要及时成立法制机构,或由其他科室履行法制职责。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制机构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切实履行法制工作人员职责,全面提升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评议考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评议考核制度,制定评议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其二级执法机构和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形成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七、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轮训和岗前培训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证年审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形式多样的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活动,市政府法制局做好综合培训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八、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检查制度,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新路子。行政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的监督,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政府法制等专项监督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强化并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九、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新密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特别是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的内容和规范性文件,最大程度方便公众查阅,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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